平原示范区招商宣传片招标公告
浏览量:2121 发布时间:2017/6/5 16:56:00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乡市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招商融资促进局委托,就平原示范区招商宣传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平原示范区招商宣传片
二、项目编号:PY-2017-171
三、项目预算金额:80万元
四、项目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五、项目内容:
平原示范区招商宣传片主要用于招商引资、项目推介、文化交流、对外宣传等,要求高清画质,中英文配音,实景拍摄与三维动画相结合,时长7分钟左右。
六、供货期:60日历天
七、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 2014年1月1日 以来类似业绩);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
1、采购文件自主下载,本项目无需现场及网上报名,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费,采购文件费按标段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2、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本。
3、公告期:自 2017年6月6日 - 2017年6月12日 止。
4、采购文件下载地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http://www.xxggzy.cn/xxjyzx/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下载了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开始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九、关于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十、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2017年6月29日 9:00时整(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截止时间: 2017年6月29日 9:00时整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四楼第7开标室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招商融资促进局
联 系 人: 李 先生 电 话:0373-7553128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韩 先生 电 话:0371-55390339
监督部门: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3-7553101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