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大邢(城投康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ZB-17010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舞阳县大邢(城投康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经舞发改工信投资【2013】17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舞阳新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贷款及实施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舞阳县大邢(城投康城)棚户区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舞阳县海南路以东、南京路以西、北三环以北、北四环以南区域范围内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40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约为365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约为7500平方米。建筑主体呈“一”字型,剪力墙结构,地上十一层
总投资:约6600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勘察周期:15日历天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勘察一个标段,设计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
一标段(勘察标段):完成本项目建设场地范围内的地质钻孔、取样、试验、资料收集整理、提交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最终取得《勘察成果审查报告》。
二标段(设计标段):舞阳县大邢(城投康城)棚户区改造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纸送审并取得审查报告)、相关配套设计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全部相关设计和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勘察标段)
3.1.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2二标段(设计标段)
3.2.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3、投标人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涵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4、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涵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相关主体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投标报名时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有效的本企业职工身份证明、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和职称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1、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2、可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但需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的企业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在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舞阳县张家港路东段电商产业园)报名及领取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舞阳新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舞阳县人民路西段
联系人:贾先生
电 话:0395-77660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星际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政七街省汇中心A座809室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0371-65716639 13253349032
邮 箱:xjgc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