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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烟草公司新安县分公司办公楼楼体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浏览量:1689  发布时间:2017/6/20 11:19: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烟草公司新安县分公司办公楼楼体亮化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洛阳市烟草公司新安县分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烟草公司新安县分公司办公楼楼体亮化工程;  

2、项目编号:FDZB-F-2017-476;  

3、项目地点:洛阳市烟草公司新安县分公司;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6、工期:15日历天;  

7、招标范围:办公楼楼体亮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经营范围须包含为城市、广场、楼宇、桥梁亮化照明工程、设计、制作及安装,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运营记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06 月 20 日- 06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在洛阳市洛龙区宝龙城市广场水系龙街5-113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3、购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材料: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增值税发票开票记录复印件、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投标人声明)。以上材料报名时需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报名后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1 日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洛阳市学子街与洛宜路交叉口中和国际商务酒店六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内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烟草公司新安县分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7283608  

地 址:洛阳市新安县新城杭州路110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15225505888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宝龙城市广场水系龙街5-113